学人说丨大S、汪小菲婚变:离婚只是新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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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宋浩铭
责编:钱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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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福原爱、江宏杰夫妇婚变后,又一对参与过亲密关系实景观察节目《幸福三重奏》的嘉宾宣布离婚。尽管离婚属于二人之间的私事,但人们还是不免会好奇他们未来的生活:他们会怎么处理跟孩子的关系?他们会再婚吗?……
事实上,除了普通吃瓜群众,学界对于离婚/婚姻解体后的家庭研究也是热情高涨。下面这篇文章将为我们带来关于离婚的科学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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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婚后同居,与再婚
英文期刊Demographic Research的编辑们经常面临一个甜蜜的困扰:如何从广泛的人口议题中(如生育、死亡、和迁移等),定期选取大家分外关心地议题推出特刊(special issue),以鼓励未来研究?而在2017年 ,此刊被定题为“Separation, Divorce, Repartnering, and Remarriage around the World” (Cherlin 2017)。无独有偶,2020年,美国家庭研究旗舰期刊Journal of Marriage and Family的十年回顾特刊 (Decade-In-Review Issue) 中也包含一篇对离婚和重组家庭的专题回顾 (Raley and Sweeney 2020)。可见,西方学界对于离婚/婚姻解体后的家庭研究热情高涨。
学界的研究热情有其理论支撑。20世纪后半叶以来,第二次人口转变理论Second Demographic Transition预测,随着个人主义的传播和人们思维观念的转变,家庭生活将迎来巨变,逐步解构传统婚姻的存在。比如,离婚率如今在西方世界大体维持高水平(如美国)或呈上升趋势(如南欧)。另一方面,大部分西方年轻人选择从同居开始一段亲密关系,且在某些地区(如北欧),同居可能替代婚姻。在美国,我发表在Social Science Research 的研究也强调,越来越多的美国人在同居关系中, 而非婚姻关系中,生养小孩 (Song 2021a)。在此家庭转变的大背景下,离婚后的家庭轨迹可能十分复杂:人们可能直接再婚,先同居后再婚,先同居后经历解体,或一直保持单身等等。
学界的研究热情也越来越被数据所佐证。虽然传统的家庭研究习惯于把离婚作为终点, 21世纪以来,来自北美、欧洲和大洋洲的比较研究(comparative study)与个案研究(case study)渐渐勾勒出发达国家婚后家庭轨迹的两大粗略特征。
第一,或许与婚后同居(post-dissolution cohabitation)的上升有关,离婚后的家庭再组 (repartnering,包括离婚后同居和再婚)并不少见,但具体水平因社会环境而异。一项在欧洲11国的最新研究发现,女性在离婚后,10年内发生家庭再组的比例大约在北欧的瑞典达到了80%,但在南欧的意大利和东欧的波兰约为30% (Gałęzewsk, Perelli-Harris, and Harrington 2017)。
第二,婚后的家庭转变(union/family transition)具有不平等性,主要体现在不同群体间差异明显的家庭轨迹 (divergent destiny)。Raley and Sweeney (2020) 的综述研究指出,社会学家在关注婚后家庭不平等时,不仅把眼光投向诸如年龄、性别、种族、和阶层等在初婚研究时也常被关注的传统变量,更关心一些在离婚后更具影响力的因素,例如小孩数量、婚后照料安排、前伴侣的经济状况等等。
在西方国家,婚后家庭转变的上升、多样化、与社会不平等表明,研究相关议题将带来重要的理论与实证贡献,至少表现为三个方面。
第一,它为宏观的婚姻理论提供新思考。时至今日,认为婚姻已经或将很快走向灭亡的“婚姻式微”假说(Marriage Decline)拥有一批簇拥者,但也有学者认为婚姻作为一项根本的社会制度仍维持着重要性,尤其体现在婚姻的象征意义(Cherlin 2017)。通过研究人们是否进入第二段婚姻,可以对这一宏观讨论提供新思考。
第二,它也为一些中微观理论提供了新情境。例如,很多关于婚姻的理论(如marital search theory,见下文) 传统上只考虑了初婚或婚前同居,如将其应用到离异人群,可以完善与更新已有理论。
第三,它反映婚后家庭不平等,也对提高离异人群及小孩的福祉有启示性作用。离婚的过程经常带来经济与情感上的双重打击,对于离异者,再婚虽非万能药,却会在客观上会带来新的伴侣(家里则多了一个有收入的人),也能提供其它经济资源和育儿支持。广泛地来看,如果更有利的婚后家庭轨迹慢慢成为优势群体的特权(如高阶层人群),婚后家庭转变可能成为复制社会不平等和代际不平等的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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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美国女性离婚后的家庭轨迹
我近期在期刊Population Research and Policy Review 发表的文章考虑了美国个案 (Song 2021b)。在美国,虽然离婚率在近年因婚姻的门槛升高而有所下降,其绝对水平依旧处于全球高位。据2000年代的时期数据预测,大约有一半的婚姻会最终解体。此外,虽然婚前同居在美国急剧上升与普及,同居与婚姻的界限依旧明晰。一项最新的实证研究发现大约有70% 19-44岁的年轻人有过婚前同居的经历,但同居的时长仍较短,平均仅为18个月,且越来越多的同居走向解体而非婚姻,更彰显了同居的不稳定性 (Lamidi, Brown, and Manning 2019)。
关于美国再婚的实证研究有一些,但全国层面的最新研究依旧欠缺,且专门考虑婚后同居的研究更少(Raley and Sweeney 2020)。带着这些问题,我的研究目的明确:考察离婚后家庭转变的水平(level),速度 (pace),和群组间差异 (group differentials)。
我首先考虑初次家庭再组(repartnering), 将再婚和婚后同居看做两个不同的可能性(remarriage vs. post-dissolution cohabitation)。基于同居在美国的普遍性与不稳定性,我接着考察婚后同居如何结束(the exit from cohabitation),将再婚和同居解体作为两个不同的可能性 (remarriage vs. dissolution)。因为男性的同居数据不甚详实,我的研究聚焦离婚女性,但有文献发现男性的婚后重组水平显著高于女性,且模式也有所不同。
我的研究大体基于学界应用广泛的Marital Search Theory。它认为,找伴侣的过程与找工作类似, 人们在选择进入或离开一段亲密关系时,主要考虑三个维度的因素:需求(need),吸引力(attractiveness), 和机会(opportunity)。简明扼要的来说,需求指代的是正在寻找新伴侣的人(searcher),他们多维度的经济与情感需要;吸引力指人们在未来伴侣眼中以及社会定义下的总体价值(如年龄和收入水平等);机会则强调在婚姻市场中,潜在伴侣的数量以及相会的机遇多寡(如通过工作和社交等)。
Marital Search Theory最初用于解释初婚模式,最近被拓展到婚前同居和再婚。我再进一步,将其应用到离婚者对婚后同居和再婚的抉择,以及婚后同居者对再婚与否的思考。利用2010-2017年National Survey of Family Growth (NSFG)收集的全国婚姻与同居史数据(注:最新的2017-19年数据现已公开),我分析了2,129名50岁以下的女性在初婚解体后15年内的家庭轨迹。在此中,我又分析了968位婚后同居者10年内的离开轨迹。样本中绝大部分地婚姻解体发生在2000年以后。
我的研究采用了经典的多递减生命表(multiple-decrement life table)和离散事件史分析方法(discrete-time event history analyses)。
研究发现主要有三点。第一,在美国,家庭再组比较常见,且相较于再婚,同居更普遍且速度较快。图1展示了离婚女性15年内的累计家庭再组比例。如图,52%和80%的女性在5年和15年内组建了新家庭。且10年内,62%的女性进入了同居,仅13%的女性再婚。同时,进入同居的速度也较快,特别是在婚姻解体后的前5年。
▲ 图1. 婚姻解体的女性15年内的家庭再组轨迹,分再婚和婚后同居
Figure. 1 Cumulative Percentages of Repartnering within 15 Years of Marital Dissolution, by Remarriage and Cohabitation
第二,婚后同居相对不稳定,且再婚比同居解体更普遍。图2展示了婚后同居的女性在10年内的累计家庭转变比例。可以看到,2年内已经有40%的同居者离开(exit from the cohabitation),而这一比例在5年内达到了70%。这一结论印证了同居在美国的总体不稳定性。但与近来关于婚前同居的结论相左,对于婚后同居者,再婚比解体更常见。特别是在进入同居的前2-3年,再婚的速度较快。
▲ 图2. 婚后同居的女性10年内离开同居的家庭轨迹,分再婚和同居解体
Figure. 2 Cumulative Percentages of the Exit from Cohabitation within 10 Years of Entry, by Remarriage and Dissolution
第三,与很多前人的发现相同,我的研究也揭示了婚后家庭转变中巨大的群体异质性,主要基于年龄,种族, 和教育程度。从多变量模型的结果中,我发现,相较于年轻的白人女性,年长的或非白人的女性更不容易再组家庭,不管是再婚或同居。与受教育程度最高的女性相比,最低教育水平的女性更容易同居,却难再婚。即使进入婚后同居,这种异质性依然存在:黑人和最低教育程度的人更难由同居过渡到再婚,却更易经历同居解体,增加了家庭成员所经历的不稳定性。
因数据局限,我的研究关注50岁以下的离婚人群。对于老年人,家庭社会学家Susan Brown及其团队的一系列研究表明,老年离婚和婚后家庭转变也正急速增加 (Brown et al. 2019)。我最近跟合作者的另一篇文章也系统探讨了老年群体中的同居与婚姻匹配模式(Lichter, Qian, and Song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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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相关研究的两点思考
缪斯夫人的读者可能更熟悉中国情境,但关于离婚后的家庭转变,来自中国的经验研究依旧十分有限。我在上文描述了西方国家的经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接下来,我提两点对未来中国相关研究的思考,主要涉及社会环境和数据准备。
第一,当前中国的家庭与社会环境与西方国家依然存在较大差异。在中国,虽然离婚的时期水平较高, 并经常被媒体夸大报道,但从结婚队列的角度来看, 婚姻的总体稳定性依然较高。如果我们追踪在2000年代结婚的一群人,他们在20年内离婚的比例远远低于西方国家。同时,虽然婚前同居的比例在不断增加,尤其体现在城市地区的高教育人群中,其总体水平依旧显著低于发达国家,且多次同居的比例很低 (Yu and Xie 2021)。但是,中国的“第二次人口转变”及家庭转型的速度迅猛,随着90后、95后逐步接受同居与离婚的常态化,婚后家庭轨迹会成为一个潜力巨大的研究方向。
在中国研究这些议题时,许多因素具有特殊性。例如,在儒家和父权文化的双重渲染下,小孩的数量与性别可能在离婚和再婚的思考中至关重要。又如,国家与地方政策可能对家庭生活产生重要影响。且不说历史悠长的一孩政策和户口制度, 2021年刚开始实施的民法典中的离婚冷静期,则是一个贴切的例子。我2018年曾在某地进行离婚相关的田野研究。在观察时,我注意到当地的离婚登记室内设有一个小调解室,要离婚得先经过社区人员调解,可谓一大特色。在研究中国(婚后)家庭时,探讨市场、家庭、和国家的互生关系也可以对西方主导下的全球理论框架有新的贡献。
第二,做中国的(婚后)家庭研究,数据是一道重要的关卡。大部分的婚姻研究都需要详细的时间信息,如(多次)同居、结婚、和离婚的时间点,详细到年乃至月份和日期。婚姻研究还特别注重生命历程,通常需要跨越长时间段的回溯或追踪调查数据。目前来看,很少有全国范围的数据囊括了这些信息。北京大学的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hina Family Panel Studies(CFPS) 是一个特例,它从2010年开始铺开,已经进行了几期追踪,最新的2018年数据也已公开。除了鼓励全国范围内的追踪调查,在有代表性的省份进行深入的专题调查,不仅成本稍少些,还可能囊括一些有研究新意的变量(如婚姻满意度)。美国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 Chapel Hill Carolina Population Center和国内机构合作开展的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China Health and Nutrition Survey (CHNS) 则是一个典型,它在9个省份抽样,是自1989年就已开始的长期追踪调查。
近几十年来,全世界的家庭几乎都在经历一个多样化和分层化的过程。因此,家庭社会学家与人口学家的研究也变得愈发复杂和具有挑战性。挑战即机遇。面对日渐复杂的家庭轨迹,离婚不应再被作为家庭研究的终点,而更应成为一个新的起点。
参考文献
Brown, Susan L., I.-Fen Lin, Anna M. Hammersmith, and Matthew R. Wright. 2019. “Repartnering Following Gray Divorce: The Roles of Resources and Constraints for Women and Men.” Demography. doi: 10.1007/s13524-018-0752-x.
Cherlin, Andrew. 2017. “Introduction to the Special Collection on Separation, Divorce, Repartnering, and Remarriage around the World.” Demographic Research 37:1275–96. doi: 10.4054/DemRes.2017.37.38.
Gałęzewska, Paulina, Brienna Perelli-Harris, and Ann Berrington. 2017. “Cross-National Differences in Women’s Repartnering Behaviour in Europe: The Role of Individual Demographic Characteristics.” Demographic Research 37:189–228. doi: 10.4054/DemRes.2017.37.8.
Lamidi, Esther O., Wendy D. Manning, and Susan L. Brown. 2019. “Change in the Stability of First Premarital Cohabitation Among Women in the United States, 1983–2013.” Demography 56(2):427–50. doi: 10.1007/s13524-019-00765-7.
Lichter, Daniel T., Zhenchao Qian, and Haoming Song. 2021. “Gender, Union Formation, and Assortative Mating among Older Women.” Social Science Research 102656. doi: 10.1016/j.ssresearch.2021.102656.
Raley, R. Kelly, and Megan M. Sweeney. 2020. “Divorce, Repartnering, and Stepfamilies: A Decade in Review.” Journal of Marriage and Family 82(1):81–99. doi: 10.1111/jomf.12651.
Song, Haoming. 2021a. “The Unequal Consequences of Family Structures for Infant Health.” Social Science Research 100:102604. doi: 10.1016/j.ssresearch.2021.102604.
Song, Haoming. 2021b. “Women’s Divergent Union Transitions After Marital Dissolution in the United States.” Population Research and Policy Review. doi: 10.1007/s11113-021-09677-0.
Yu, Jia, and Yu Xie. 2021. “Recent Trends in the Chinese Family: National Estimates from 1990 to 2010.” Demographic Research 44:595–608. doi: 10.4054/DemRes.2021.44.25.
宋浩铭
美国布朗大学社会学系博士候选人
Haoming_song@brown.edu
制版编辑: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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